家长学校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福安师范附小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22-03-23 发布者:福建省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文章来源:微信转载 阅读 : 2680

不让一个孩子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福安师范附小关于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夯实了“保民生”的百年之基。为了让每一个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能上好学,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了 “四免一补一改善”的助学政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

“四免”政策

“四免”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住宿费、免费提供作业本。


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补助


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费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字典。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地方规定课程据实提供。

支出责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免费提供省级规定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义务教育免费提供作业本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费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作业本。

服务标准:按照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标准提供免费作业本。


义务教育免住宿费

服务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

服务内容: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住宿费。


02

“一补”政策

“一补”政策: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服务内容: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服务标准:对四类对象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按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03

“一改善”政策

“一改善”政策: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服务对象: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午餐学生。

服务内容: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标准: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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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师范附小

让校园成为师生最向往的地方

来源|宁德市学生资助中心

编辑|黄  雯

初审|许松振

终审|钟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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