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
福安市城区小学2014年秋季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的通告
福安市城区小学2014年秋季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的通告
为做好2014年秋季我市城区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结合城区小学布点、容量、生源等实际情况,现将招生工作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8月20日- 21日两天。
(二)招生对象:指户籍不在阳头办事处、城南办事处、城北办事处和坂中乡、城阳镇所在地及下辖的仙岩村、松潭村、瓮窑村、岩湖村、中村村、留洋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接收学校:实小新校区(四中或原师范校)、实小南湖校区、实小阳泉校区、韩城一小、城阳小学、城阳中心小学、坂中中心小学、民族实验小学、韩城三小、瓮窑小学、松潭小学、亲民小学、岩湖小学、溪东小学和中村小学。
(四)报名条件
1.必备条件:(1)父母双方身份证;(2)户籍所在地公安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城区幼儿园就读的离园纪念册。
2.填报实小新校区、实小南湖校区、实小阳泉校区、韩城一小、城阳小学、城阳中心小学、坂中中心小学除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外,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区范围内务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需提供能证明在城区范围内务工的2013年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有关材料(到福安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具证明,地址:新阳路13号);
②2014年7月前已办理的城区个体经商营业执照;
③“三办一镇一乡”内购房的有效证明;
④非福安市户籍的且在福安城区“三办一镇一乡”务工的需提供公安暂住证。
3.填报民族实验小学、韩城三小、瓮窑小学、松潭小学、亲民小学、岩湖小学、溪东小学和中村小学除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外,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区范围内务工,且提供“三办一镇一乡”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三、注意事项
1.不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
2.每个学生只填报一所学校,多报者无效。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电脑派位,对能派上的再进行资格审核,若入学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各校招生名额、电脑派位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城区户口“人户不统一”等特殊原因需跨片调剂的必须于
福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