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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城区小学2014年秋季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7-24 发布者:admin 阅读 : 1914

福安市城区小学2014年秋季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的通告

 

为做好2014年秋季我市城区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结合城区小学布点、容量、生源等实际情况,现将招生工作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2007912008831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820- 21日两天。

(二)招生对象:指户籍不在阳头办事处、城南办事处、城北办事处和坂中乡、城阳镇所在地及下辖的仙岩村、松潭村、瓮窑村、岩湖村、中村村、留洋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接收学校:实小新校区(四中或原师范校)、实小南湖校区、实小阳泉校区、韩城一小、城阳小学、城阳中心小学、坂中中心小学、民族实验小学、韩城三小、瓮窑小学、松潭小学、亲民小学、岩湖小学、溪东小学和中村小学。

(四)报名条件

1.必备条件:(1)父母双方身份证;(2)户籍所在地公安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城区幼儿园就读的离园纪念册。

2.填报实小新校区、实小南湖校区、实小阳泉校区、韩城一小、城阳小学、城阳中心小学、坂中中心小学除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外,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区范围内务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需提供能证明在城区范围内务工的2013年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有关材料(到福安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具证明,地址:新阳路13号);

20147月前已办理的城区个体经商营业执照;

③“三办一镇一乡”内购房的有效证明;

④非福安市户籍的且在福安城区“三办一镇一乡”务工的需提供公安暂住证。

3.填报民族实验小学、韩城三小、瓮窑小学、松潭小学、亲民小学、岩湖小学、溪东小学和中村小学除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外,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城区范围内务工,且提供“三办一镇一乡”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三、注意事项

1.不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

2.每个学生只填报一所学校,多报者无效。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电脑派位,对能派上的再进行资格审核,若入学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各校招生名额、电脑派位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城区户口“人户不统一”等特殊原因需跨片调剂的必须于810前向教育局初教股申请(提供城区户籍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福安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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