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关于严厉杜绝我校学生骑“死飞”自行车致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3-04-26
发布者:admin
阅读 : 4005
尊敬的家长们: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交通安全心系全校师生和全体家长。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学生当中流行骑行一种固定齿轮自行车(俗称“死飞”自行车),这种自行车的飞轮是固定死的,人踩轮转,人停轮停,没有刹车,没有变速,一切靠脚踏来控制飞轮运行。3月16日,漳州一名13岁女中学生骑“死飞”自行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成为国内媒体关注焦点。
“死飞”自行车后轮的齿轮与后轮直接用螺栓固接(不像普通自行车后轮齿轮与后轮是通过棘轮棘爪连接,反向踩脚踏板时后轮不受力)。因此,“死飞”自行车不能滑行,除非下坡时把脚从脚踏板上脱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对没有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为有效预防“死飞”自行车现象的蔓延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骑自行车展开排查,严厉杜绝我校学生骑“死飞”自行车的现象。
同时请家长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对自己的子女进行科学宣传和正确引导,协助学校开展排查工作。
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