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示
福师附小[2012]38号 2012─2013学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文件
发布时间:201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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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12─2013学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福师附小[2012]38号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08]65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确需寄宿的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本校2012年秋季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确需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同时,按照“即时收取、按时结算、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对本校学生校服和社会实践食宿等费用收取服务性代办费。
经福安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2年8月30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课本费:一、二年级各70元,三年级85元,四、五年级各90元,六年级75元。
2.作业本费:每个年级各10元。
3.寄宿费:(本校不是寄宿学校,没有收费)
4.城市中小学服装费:(按实际发放时间、政府采购价格收费)
5.社会实践代办费:(本校没有本项收费)
附:福安市物价局《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校长 黄义雄
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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